好快!!!又過一年了,而這一年來在推動以部落產業為主的"社會企業",也確實有做了一些重大的轉變。不過,不論怎麼轉變,對原鄉部落的關懷,還是沒變。至於為何而變呢? 則可以分為人、事、物三部分。
"人"的部分是因為遇到心存不軌的部落青年,在其主動找上本人一再示好,並表示希望本人能支持其投入部落的產業,推展部落的產業。其取得本人的信任後,同意與其建立契作關係,並打了契作合約。後其以契作及添購機器、修車等理由,先向本人預支款項去壯大自我,然後再利用手段的向政府申請補助,最後卻背信違約的過河拆橋,並賴帳不願償還契作預借的款項,並嗆聲可以去告他無妨。遇到這樣的情況,本人也確實極為困擾。因本人佛教的宗教信仰及身分的關係,在處理上有著種種顧忌存在,對方才會如此的有恃無恐。但在徵詢多位部落族人的看法後,大都認為可循法律途徑以彰顯正義,避免其一錯再錯。於是在台東地方法院向其提出違約告訴,並要求償還借貸款項。對方還運用其原住民身分,申請法扶基金會免費律師出庭。但因本人各項證據齊全,律師又以閱卷為由,申請調解。經法官徵詢本人同意後,又擇期開了調解庭。雖然感覺調解委員似乎較袒護對方,本人也心想還是速戰速決,所以接受了一部分調解委員的建議,要對方除了借貸的款項之外,再加上契作違約金。經調解委員一再為對方爭取下,後以違約金1/2達成協議。分期每個月償還一萬元直到清償為止,達成調解成功。但對方對此一調解結果依然置之不理,分文未還,還對外宣稱其年收入數百萬元。經友人路見不平教導及協助,再循法律途徑申請"債權憑證"了。有了債權憑證,債權算是有保障了,而且會計算利息,那就只好慢慢的耗吧! 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。
至於"事"的部分,因為自己所負責的單位人力不足,造成本人分身乏術,而無法經常前往台東。同時因上述所提之人的違約事件,也確實影響到本人與該部落互動的情況。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,正好在空檔期,又認識了其他族並在執行有機農業的原住民朋友,為本人在推廣友善土地的部落產業上,又開闢了另一扇門。而且,也讓本人正式開始轉型進入無毒有機農業的執行與推廣。果真是"休息是為走更長遠的路。
而在"物"的部分,因為許多因素,原本應該是平價的養生食材紅黎跟小米,卻在人為哄抬下,變成高端食材,售價已讓一般市井小民望而卻步。以台灣原生種紅藜如此易種多收的農作物,又幾乎已是全民運動北中南到處都有種植的農作物,何以價格會一直居高不下?為了不願隨波逐流,本人依然低調堅持平價推廣,堅持以當初成立社會企業的精神與理念,除了關照生產者,也要關注消費者。而持續保持合作的部落族人,則對友善土地的栽種要求,也更為徹底了。相對增加的成本,則由茲摩達司社會企業有限公司自行吸收,並非轉嫁到消費者身上。如此一來則是皆大歡喜,何樂而不為呢???
在經歷一些不如意事的考驗後,本人對推動佛教社會企業的用心絲毫沒有減低,相反的卻是越挫越勇。而且也因為這些挫折,讓我走出較常活動的部落,因而反接觸到更多不同族群的原住民朋友。日後,相信會有更多類別的部落訊息,可以在此跟大家一起分享了。請拭目以待吧! ︿︿